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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华商之南海边地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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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2章 至于收购价格嘛咱们就按桑蚕丝绸的标准来(第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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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也就是说,在以后的10年里,除了平户英国商馆,”
    “其他商人和公司一概不得在平户售卖南海边地公司的商品。”
    “一旦现有违约者,我们会立即结束与该商人或公司的合作。”
    “剩下的200担生丝和800匹山绸,我想交给欧华宇叔叔在长崎和交趾试销一下。”
    “至于收购价格嘛,咱们就按桑蚕丝绸的标准来,”
    “生丝1斤1两银子,平纹丝绸1匹1两银子,斜纹丝绸1匹2两银子、”
    “缎纹丝绸1匹4两银子、纱罗丝绸1匹6两银子、天鹅绒一匹12两银子。”
    “考克斯先生以为如何?”
    “成交!”考克斯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。
    因为他太清楚这其中巨额的利润空间了。
    在明代,生丝运往日本销售的利润极高,每百斤值银五六百两。
    按1斤1两银子的收购价,这直接就五六倍的利润!
    原本在国内价值10两白银左右的一匹丝绸,在日本可能会达到100两白银左右,
    直接是十倍的利润!
    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?
    至于欧华宇,乃是李旦的结拜兄弟,后者还有一个结拜兄弟,就是许心素。
    李旦为长、欧华宇为次、许心素为弟,兄弟三人组成了一个海贸集团。
    李旦主要是以平户岛为基地,欧华宇则负责长崎贸易,
    许心素留守中国大陆,负责向福建官方销售南洋货物。
    欧华宇拥有德川家康授予的交趾贸易朱印状。
    他与李旦、许心素一同投资台湾走私贸易,
    还把在交趾赚到的一半利润投入到此,换成生丝运往日本贩卖。
    他与考克斯也是老朋友,从1614年开始便致力于英国与明朝官府之间的走私贸易,
    这项工作是许心素牵头与福建官方商谈,李旦、欧华宇砸进去了大笔银子进行贿赂,
    单纯考克斯就给过李旦3000比索银币和5000两白银作为活动经费,可惜一直没有结果。
    但只要这笔生意一成,这些损失简直微不足道。
    再加上又是朋友,考克斯也犯不着再跟欧华宇争那200担生丝和800匹山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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